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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申报
关于2025年家政服务员商业保险补贴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江苏省促进家政服务消费若干措施》(苏商服〔2024〕411号)相关要求,为加强对家政服务员权益保护,推动家政服务业向职业化、员工制转型发展,提升家政服务业信用水平,营造家政服务放心消费环境,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将开展2025年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机构)为家政服务员统一投保商业保险予以资金补贴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支持内容对我省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机构)为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上完成实名认证的员工统一投保家政商业保险的,按实际投保支付保费金额给予50%的补贴,每人每年享受一次补贴,并且每人补贴金额最多不超过150元。家政商业保险应该包含家政服务员意外伤害赔偿责任、家政服务企业雇主责任、家政服务员工作期间因过失所致的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补偿责任等(家政企业投保时可任选一种、两种或者全选)。二、实施时间和原则实施时间:投保时间自资金通知发布次日起,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 31日。实施原则:先到先得、投保立减、用完即止。三、支持对象及支持条件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机构)指主业以家庭为服务对象,派员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照护、保洁、烹饪等服务的企业或机构;家政服务人员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照护、保洁、烹饪等有偿服务的人员。申请家政补贴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机构)。申请享受保险补贴支持的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机构),须在我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已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完成注册登记;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在我省保险机构投保家政商业保险,且保险有效期一年。(二)家政服务员。申请支持的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机构)投保时,被保险人必须已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实名认证(即能提供商务部信用查“家政服务员信用查询证书”)。 (三)承保的省级保险公司。具备完善的出险理赔、宣传推广等综合服务能力;近三年无违法行为,在信用中国上无不良记录;具有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备案的保险产品,需承担本次保费补贴立减活动,各自份额内补贴保费部分因财政资金延后拨付带来的账期义务。四、操作流程为了提高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机构)享受补贴资金的便利性、及时性,并确保保险公司及时核验投保单位、被保险人信用信息,把握好补贴资金额度使用进度,采取线下投保与线上核验相结合方式进行。申报条件线上核验功能由江苏省家政商业保险补贴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网址:https://www.intelepathy.com/housekeep/)提供。省家庭服务业协会负责申报平台运营维护,并确保信息安全。(一)平台注册。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机构)登录申报平台完成投保单位实名注册、认证。分配给每个省级保险公司一个平台账户。(二)线上申请。投保单位通过申报平台提交相关投保资料(线下可同步与保险公司进行业务对接)。(三)核验资格。保险公司通过申报平台在线比对投保单位及被保险人相关信息(投保单位及被保险人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上注册登记、实名认证情况由省厅指导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及时审核),开展查重、核验补贴资格等工作。(四)即投立减。对于符合条件的投保单位和被保险人,由投保单位缴纳补贴额度以外的保费。保险公司收到保费后及时出具保险单并上传申报平台(申报平台对补贴资金剩余额度实时统计更新)。(五)补贴终止。申报平台动态统计补贴使用情况(收到保费即保单业务完成),一旦补贴资金额度达到临界值(10万元),申报平台及时发布提醒。当补贴资金额度使用完毕后,申报平台发布补贴终止通知。五、拨付流程(一)项目实施完毕后,由承保的各省级保险公司向省商务厅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含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需说明此次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投保的企业数、人数、总保额、申请补贴金额、各类保险类别占比,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2)保单(电子版)。纸质材料请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复印件请加盖公章。(二)省商务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保险补贴项目进行审计。审计后按规定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 2025年5月13日
2025-04-30
申报
关于公开遴选“计算机和网络驻场运维项目”外包服务商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做好苏州市工信局各处室的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维护服务,确保关键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得到统一管理,有效保障相关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计算机设备使用的办公效率。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业务稳定、持续运行、安全可靠的专业计算机维护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项目名称计算机和网络驻场运维服务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本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一年;2、网络服务:提供包括处理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的故障维护、故障检测及排除,处理各类网络系统使用问题;3、客户端维护:提供客户端软硬件产品的维护及周期性检测维护。其中包括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等硬件、网络操作系统、应用软件、OA系统等;4、系统资料及文档的整理及维护:提供软硬件设施更换后的基本设置和操作手册的编写和归档,网络以及系统的用户名、密码、IP等资产信息的整理和维护;5、网络应急服务:在网络及计算机系统出现突发故障的情况下,提供应急响应服务,服务期内提供不少于12次的网络应急服务;6、申报单位应具有党政机关计算机和网络驻场运维经验,需要提供1名常规运维工程师在苏州市工信局提供驻场运维服务,若驻场运维工程师遇到无法处理的问题,需要增派专业工程师到现场提供服务;逢节假日若有重大活动或突发故障,需按要求到岗提供技术保障。7、运维人员需按照苏州市工信局要求,提供但不限于问题解决报告、安全性建议报告、未解决问题和分析报告、应急事件处理报告等相关材料。8、全年服务费用不超过二十万元。三、遴选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确定。四、申报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3、具有从事政府委托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工作经验,曾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过相关服务案例者优先考虑;4、申报企业具备在苏州市内开展业务所必要的技术和服务团队支持。五、申报材料1、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机构相关工作资质、荣誉、业绩,服务团队人员学位、学历、职称,相关工作案例、承接政府相关项目等情况;(须提供佐证材料)2、营业执照(单独页,须清晰可辨,盖公章);3、项目实施方案(包含需求分析、组织结构、运维服务内容以及服务规范);4、报价方案(单独页,盖公章);5、法人单位在“信用中国”的信用报告及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信用承诺书。(承诺书盖公章)。六、申报材料印制要求1、上述第五部分所提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将材料清单编制目录,统一采用A4纸张规格排版,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不可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一式一份。2、材料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涉及承诺内容、营业执照、报价方案的页面,加盖单位公章。七、报名时间及地址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2日17:00,申报单位请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申报文件送至苏州市工信局办公室(地址:姑苏区三香路998号),所有材料密封提交。本次征集不接受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报名,逾期不予接收。我局将在截止日期后,组织遴选。联系电话:0512-68616310。
2025-03-25
申报
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5〕90号)(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一、申报要求按照《通知》要求,申报的工法已应用于2项及以上建设工程;非苏州本地企业申报的工法应用工程中至少有1项位于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二、申报程序1.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登录申报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从系统导出带水印的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2.企业将申报表纸质件和其他附件材料电子版报企业注册地住建部门(外地企业按在我市范围内应用工程开工时间就近原则,报工程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各地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3.各地住建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按《通知》要求进行初评,在申报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4.申报企业将加盖企业公章和属地住建部门公章的申报表扫描件及相关其他附件材料按照《通知》要求上传系统。5.请各地住建部门于4月23日前将推荐申报的工法汇总表(详见附件3,盖章PDF扫描件和Excel文档)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按工法分别汇总为PDF扫描件,PDF文件名为“工法名称”)报市住建局质安处。三、相关要求1.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企业加强工法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技术积累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2.各地住建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各项工法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认真核实相关证明文件的真伪,对存在弄虚作假、伪造等问题的,不予推荐并进行严肃处理。联系人:市住建局质安处孙昱,联系方式:65211507,邮箱:szzjzac@163.com。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pdf各地省级工法申报联系人.doc推荐申报“2025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汇总表.doc
2025-03-24
申报
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工程目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工程目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5〕10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一、申报范围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2023年7月1日后新开工(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准)且满足《通知》申报条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申报程序1.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登录申报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从系统导出申报书,加盖企业公章。2.企业将申报书纸质件和其他附件材料(申报书、施工许可证、承诺书)电子版报工程项目属地住建部门,各地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3.各地住建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在申报书中“申报地区初审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4.申报企业将加盖企业公章和属地住建部门公章的申报书扫描件及其他相关附件材料按照《通知》要求上传系统。5.请各地住建部门于4月23日前将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3,盖章PDF扫描件和Excel文档)及各项目的电子版申报材料(按项目分别汇总为PDF扫描件,PDF文件名为“项目名称”)报市住建局质安处。三、相关要求1.加强宣传引导。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指导辖区内建筑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申报省新技术应用工程目标项目,加强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2.严格把关材料。各地住建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各项目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对没有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时间不符合要求或材料弄虚作假的项目一律不予推荐。3.提高推荐质量。各地住建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优先推荐应用了可有效防治渗漏、开裂等住宅质量通病的新技术的项目,提升我市工程质量。联系人:市住建局质安处孙昱,联系方式:65211507,邮箱:szzjzac@163.com。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工程目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各地新技术申报联系人.doc2025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工程目标项目汇总表.docx??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3月21日
2025-03-20
申报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苏工信中小〔2025〕85号各设区市工信局:为深入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根据《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申报企业须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纳入“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的在库企业,且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优先推荐属于“1650”产业体系重点领域企业。二、推荐条件(一)符合《实施细则》附件2明确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规定条件,其中“评价指标”第10项“企业和产品所属产业领域优势”C项调整为:分布在全省“1650”产业体系50条重点产业链(3分)。相关概念需按《实施细则》附件4严格把握。(二)对于已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再推荐;对于与上述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或被持股比例超过50%),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三、申报审核(一)企业申报。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进入“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在线办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认定”,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登录后,按照申报步骤和要求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于3月28日前完成并提交(3月28日24:00时系统将关闭企业填报提交功能)。纸质申报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企业须对线上线下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二)审核推荐。请各设区市工信局严格把关,对照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独立法人地位、企业规模、所属领域、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产业链配套能力以及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等。(三)评审认定。省工信厅将按程序组织对各地推荐申报的企业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综合性审核后,择优确定认定企业名单。认定结果将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有效期为3年。四、有关要求(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由企业自愿、自主申请,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供佐证材料。其中,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由企业按照模版(附件4)提供自证,不要求出具第三方证明材料。申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二)请各设区市工信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落实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做好政策宣贯解读,按程序进行推荐。(三)各地于3月31日前线上提交审核推荐意见、线下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包括:企业申报书(附件1,填写初核推荐意见并盖章)、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和推荐汇总表(附件2)),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中小企业局。材料电子版(推荐文PDF版和汇总表Excel版,不包括申报书)请同步报送至邮箱jsjxwzxqy@126.com。企业报送的纸质佐证材料由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存档备查,无需上报。联系方式:省工信厅:025-69652749,69652751技术支持:025-52686656,13776417911(微信)各地工信部门咨询电话:南京市:025-68788820无锡市:0510-81821688徐州市:0516-83861958常州市:0519-85681230苏州市:0512-65117581南通市:0513-85215680连云港市:0518-85825275淮安市:0517-83750652盐城市:0515-86660564扬州市:0514-87874488镇江市:0511-85023977泰州市:0523-86839267宿迁市:0527-84338553附件:附件1: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2025年度).docx附件2:2025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附件3: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清单.docx附件4: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模版).docx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3月20日
2025-03-18
申报
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厅直属各单位:近日,文化和旅游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现面向全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需求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支持面向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技术集成创新。所申报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中重要现实需求为导向,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广阔、示范引领效果好。二、申报资格(一)申报单位应为2024年1月1日前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科研组织能力较强,运行管理规范。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70年1月1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三)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四)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期工作基础,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不支持已完成项目。申报项目须有自筹配套资金。三、有关说明(一)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受理省内申报项目,择优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本区域内项目申报,并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内容。  厅直属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在对申报项目审核后,可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二)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研读《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如实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1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申报书中推荐部门统一为: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三)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收集汇总本辖区申报项目,对项目进行审核后,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于4月15日前将申报书、汇总表邮寄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电子版材料(可编辑版本及含公章的扫描版本)同步发送到指定邮箱。实施方案、申报书、汇总表可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厅直属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按上述要求,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报送2份项目申报书。联系人及电话:李革  025-87798847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1号 716室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邮  箱:whtkcc@126.com附件:附件1实施方案.doc附件2申报书.doc附件3汇总表.doc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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