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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申报
关于开展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荐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现开展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二、项目要求(一)项目选题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9个(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二)申报要求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申报时须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作为验收依据:1.研究成果转化为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工作方案、行业标准等,并被政府部门采纳或认可;2.研究成果转化为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服务、文化艺术资源保护传承、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国际交流合作等实践项目,并具有推广价值;3.研究成果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对行业实践具有理论创新和参考价值。  三、有关工作要求(一)项目推荐工作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推荐工作,择优推荐不超过5项;文化和旅游行业智库建设试点单位可单独推荐本单位项目1项。根据我省历年申报与立项情况,本年度实施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申报人需填写《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推荐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填写《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二)项目委托工作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为1-3万字,并提供2000字左右成果摘要。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三)申报人要求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四、截止时间各单位于2025年1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件(申报书一式3份,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寄至指定地址,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及本单位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whtktsb@163.com。寄送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1号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教处邮    编:210029联 系 人:李革025-87798847附件:附件1 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doc附件2 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doc附件3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xls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12月17日
2024-12-10
申报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房产局)、城管局、公积金中心,南京、无锡、苏州市园林(市政)局,南京、徐州、苏州市水务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高水平科技强省部署要求,加快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产业科技创新,决定开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的单位包括省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领域和方向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重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二)依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科研开发优势明显、代表性强;(四)具备实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能力;(五)具有结构合理、业务精良的高水平科研队伍,明确相应的首席专家;(六)具有固定的研发场所、先进的设施设备和持续的经费来源等保障条件;(七)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运行机制。联合申报单位应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方式开展实质性深度合作。联合申报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且不超过10家。二、申报方向申报单位应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细则(试行)》(附件1),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安全韧性、智能智慧、品质提升和建筑工业化等科技创新方向(附件2),编制建设方案(附件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名称应聚焦重点、突出优势、体现特色。三、申报程序(一)地方有关单位牵头的,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荐申报。(二)有关部省属企业、部省属高校院所等单位牵头的,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推荐函(直接申报单位除外)和建设方案。申报单位应于2025年2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绿色建筑与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05100232@163.com)。五、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5-51868529邮寄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2307室 附件: 1.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细则(试行) 2.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 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案(模板)附件下载.doc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12月10日
2024-12-08
申报
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外资研发中心免退税资格核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各县(市)商务局、江苏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根据《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财政厅 南京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2021-2025年度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苏商资〔2021〕318号,以下简称318号文)、《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核定的通知》(苏商资〔2023〕534号,以下简称534号文)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外商投资企业研发中心免退税资格核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申报请各地认真摸排辖区内外资研发中心情况,及时组织相关企业进行申报。(一)各有权商务主管部门依据318号文、534号文中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采用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外资研发中心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二)各设区市商务局将辖区内初审合格的外资研发中心情况汇总填写《初审合格外商投资研发中心情况汇总表(独立法人)》和《初审合格外商投资研发中心情况汇总表(非独立法人)》,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初审情况报告、申报材料一份统一报送至省商务厅。(三)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10月20日前报送至省商务厅。二、工作要求(一)做好政策宣传和解答,加强对外资企业政策宣讲和申报指导,及时解答企业问题。(二)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申报材料中的关键信息如为外文需提供正式翻译件,提高申报材料质量。(三)各设区市商务局需正式行文报送企业资格核定材料初审结果。联系人:王慎滕 电话:025-57710493 江苏省商务厅2024年8月16日
2024-12-04
公示
2024年姑苏区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电子商务)项目公示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姑苏区高质量发展产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根据《姑苏区高质量发展产业扶持政策实施意见》中《关于促进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的扶持意见》(姑苏府〔2021〕119号)文件精神,区经科局发布了《关于组织2024年姑苏区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电子商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姑苏经科综〔2024〕27号),并联合各街道、区相关部门进行了项目公开征集和审核工作。通过企业自愿申报、各街道初审、企业信用信息审查、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局党组会审议、区产业政策扶持领导小组会审等流程,现将入选的5个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列举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请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部门:苏州市姑苏区经科局商务处电话:0512-68727513 传真:0512-67286266地址:苏州市平川路510号1号楼513附件:2024年姑苏区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电子商务)项目汇总表.docx 苏州市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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