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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公告
关于2025年“数字技术应用”创新创业挑战赛组织举办服务开展社会采购的公告
根据《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5年“数字应用技术”创新创业挑战赛组织举办等服务。采购形式为谈判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比选。一、采购内容赛事活动举办任务涵盖项目申报渠道建设、评审专家邀请、场地租赁搭建、宣发、颁奖等。二、采购要求1. 该项目具有保密要求高、公正独立性强等特点,承接单位需廉洁公正、文明服务,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2. 承接单位需为在苏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技赛事服务机构,具备丰富的科技类创业赛事举办经验和成功服务案例。三、采购项目预算及服务期限1.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半年。四、供应商资格条件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 具有提供同类专业服务优良案例的资历;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报名要求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5日15:00。相关机构应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报名: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 自然人身份证明;4. 公司简介、案例等相关材料;5. 本项目工作方案;6. 本项目报价单。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五份密封完好提交监标人。未能在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料提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报名地址:苏州市平川路510号姑苏区行政中心1号楼616室。电话:(0512)6872761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5日15:00。七、监督电话:(0512)68727606 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2025年5月30日
2025-05-28
申报
关于2025年贸易促进计划新增重点展会资金申报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各省级外经贸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为加大力度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经研究,我厅新增100个境外重点展会(目录见附件1)。为做好新增重点展会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在江苏省境内注册且参加江苏省商务厅2025年贸易促进计划新增重点展会的单位(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参展单位)。参展单位未被列入“信用江苏”网站公示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支持内容支持参展单位支付的展位费,不含其他费用(如运输费、人员费、会刊费等)。参展单位在系统录入时据实申报。审核时,货物贸易类展会,每平方米展位面积展位费申报上限6000元;服务贸易类展会,每平方米展位面积展位费申报上限8000元。 三、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需在“江苏政务服务”官网进行法人注册(https://www.jszwfw.gov.cn/),然后在江苏省商务厅网站(http://doc.jiangsu.gov.cn/)首页点击“业务平台”,选择“全省商务在线业务系统”,使用上述注册账户登录后,点击“江苏省展会扶持资金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已注册用户可继续使用现有账户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应按要求上传清晰有效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或彩色扫描件,原件应妥善保存备查。 四、申报时间“江苏省展会扶持资金申报系统”已开放。开展日期在6月30日前(含6月30日)的展会项目申报将于2025年7月21日17:00截止。开展日期在7月1日至10月31日间的展会项目申报将于2025年11月17日17:00截止。开展日期在11月1日及以后的展会项目申报将于2025年12月10日17:00截止。(以展会实际开展日期为准)截止时间前可撤回修改并重新提交,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或修改。 五、其他事项(一)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虚报骗取财政资金,对经核实违反规定的,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二)我厅于2025年3月26日发布的《江苏省商务厅关于2025年贸易促进计划重点展会申报的通知》的52场境外重点展会,仍按原通知要求的时间和材料申报。咨询邮箱:jitpc@doc.js.gov.cn。 附件:1. 2025年贸易促进计划新增重点展会目录2.新增重点展会资金申报材料清单 江苏省商务厅2025年5月26日附件1:2025年贸易促进计划新增重点展会目录.docx附件2:新增重点展会资金申报材料清单.docx
2025-05-28
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初级)姑苏区生物医药专场培训班社会采购的公告
根据《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初级)姑苏区生物医药专场培训班服务。采购形式为谈判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比选。一、采购内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做好本次培训班的落地执行,包括开班仪式、专家授课、现场教学等内容,活动时间计划在6月初。二、采购项目预算:不超过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 具有提供同类专业服务优良案例的资历;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承接单位需为在苏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技服务机构,需熟悉政府培训班的相关组织流程,能积极配合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完成与之相关的宣传、咨询等服务,充分发挥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作用。四、本项目报名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17:00。相关机构应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报名: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自然人身份证明;4.公司简介、案例等相关材料;5.本项目工作方案;6.本项目报价单。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密封完好提交监标人。未能在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料提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报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川路510号姑苏区行政中心1号楼615室。电话:0512-687276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日17:00。六、监督电话:(0512)68727606 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 2025年5月28日
2025-05-23
申报
关于组织2025年江苏省“三首两新” 认定申报的通知
苏工信创新〔2025〕149号各设区市工信局:为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根据《江苏省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组织2025年江苏省“三首两新”(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生产所需的场所设施和人才支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2022年6月2日之后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且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严重失信记录。(二)申报的技术产品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科技伦理规范的相关要求,符合省产业发展导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技术成熟,产品质量可靠,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市场前景。2.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有行业特殊管理要求的,必须通过国家或省行业管理部门审批。3.应在基础原理、核心技术、产品功能等方面具备创新性,需完成样机(样品)试制或技术试用并已形成销售,质量可靠。4.申报首台(套)装备另需满足以下条件:(1)在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整机性能或核心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同等水平及以上,解决产业链短板问题,且尚未取得规模化市场业绩。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其核心技术及关键部件安全可控。(2)2022年6月2日之后通过省级以上工信部门组织开展的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等项目的研发成果可优先予以认定;已有同系列型号产品通过认定的,原则上不再予以认定。5.申报首批次新材料另需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和省新材料产业发展方向,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要求,或2022年6月2日之后通过省级以上工信部门新材料相关重大攻关项目验收。(2)产品的理化、环境适应性、安全等相关技术性能指标通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其授权部门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获CMA或CNAS资质)检测。上述检测机构资质不能覆盖的,可提供用户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或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出具的测试报告。6.申报首版次软件另需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发展政策导向,类别属于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人工智能软件、新兴技术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嵌入式软件等高端软件,或在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政务治理和民生服务重要领域有创新型应用的重点行业应用软件。(2)软件产品具备软件著作权(著作权人须包含申报单位,取得时间须为2023年6月2日之后),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3)已经通过软件产品检测机构依据《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 25000.51-2016)进行的检测。(4)软件产品研发投入在200万元以上。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认定范围:(1)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和资源节约要求。(2)原技术产品已经过认定,现无重大改进。(3)将产品整机拆分成若干部件、组件和零件,或将系统应用软件拆分成若干模块化软件,或将软硬件一体化产品拆分成硬件装置和控制软件分别申报认定的。(4)完全以外购元器件(零部件)、原料组装(或分装)的产品,申报单位参与联合设计、合作研发的除外。(5)有质量问题或隐患的产品。二、申报流程(一)自愿填报。申报单位在“江苏政务服务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网址: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选择相应选项(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和新技术新产品认定4类),参照材料模板(附件1-4)填报申报资料。(二)审核推荐。“筑峰强链”企业的申报材料可直报省工信厅“1650”产业处室或设区市工信局审核推荐,其他单位的申报材料提交设区市工信局审核推荐。审核推荐单位可以视情将申报材料退回申报单位进行补正。三、申报要求1.申报系统于2025年5月25日至6月2日期间对申报单位开放,请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属地单位进行网上填报,对照申报要求审核推荐,并于2025年6月5日前完成审核推荐流程,同步行文报送我厅(附《江苏省“三首两新”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5)。2.同一新技术新产品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类,同一申报单位各类申报总数不超过3个。3.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作出承诺。4.申报材料时效性。检验检测报告原则要求在2023年6月2日之后出具;查新报告在2024年6月2日之后出具;知识产权在2022年6月2日之后授权或受理;其他佐证技术水平的文件,原则要求在2024年6月2日之后。四、联系方式首台(套)装备认定:装备工业一处,025-69652693;首批次新材料 认定:新材料产业处,025-69652864;首版次软件 认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025-69652687;新技术新产品 认定:技术创新处,025-69652972;技术支持:025-69652990。附件:附件1:认定申报材料清单.docx附件2:认定申报表(模板).docx附件3:认定申报书(模板).docx附件4:承诺书(模板).docx附件5:江苏省”三首两新“认定申报汇总表.docx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5月22日
2025-05-23
公告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开展社会采购的公告
根据《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采购形式为谈判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比选。一、采购内容(一)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服务1. 高企申报业务培训。围绕高企申报,面向辖区科技型企业开展业务培训和专家门诊,提供政策解读、申报实操、财务规范、复评辅导等专项业务培训,辅导企业解决申报过程中的问题、困难。2. 高企申报形式审查。按省、市高企认定主管部门发布的当年高企认定申报通知要求,对高企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及时指出申报材料形式上的问题,督促企业修改,并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3. 高企培育相关服务。在第二年高企申报前,开展高企培育相关服务工作,分批组织专家对意向企业进行专家咨询、申报辅导、材料初审等专项服务。4. 存量高企统计报表催报。督促、辅导姑苏区2025年度火炬国网统计系统高企报表的填报工作,承担催报、审核、咨询、上报等职责。(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相关服务开展姑苏区范围内的技术合同认定初审及登记工作,提供与之相关的宣传、咨询、培训、上门指导等日常服务,配合完成市局下达的考核指标。二、采购要求1.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技术合同登记与企业的税收挂钩,工作具有公益性特征明显、保密要求高、公正独立性强等特点,承接单位需廉洁公正、文明服务,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2. 承接单位需熟悉“科技部火炬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系统”以及“江苏省技术合同登记系统”的管理机构端功能,熟练操作系统,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完成管理机构端的初审、退回修改、错误解释、推荐上报等操作。3. 承接单位需为在苏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技服务机构,需具备高新技术企业及技术合同相关专业知识,能提供与之相关的宣传、咨询、培训等服务。4. 承接单位需了解姑苏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现状,与高新技术企业中的龙头企业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在日常工作中能够积极配合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调查相关高新技术企业的统计数据,能够充分发挥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作用。三、采购项目预算及服务期限1.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四、供应商资格条件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 具有提供同类专业服务优良案例的资历;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本项目报名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17:00。相关机构应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报名: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自然人身份证明;4.公司简介、案例等相关材料;5.本项目工作方案;6.本项目报价单。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密封完好提交监标人。未能在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料提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报名地址:苏州市平川路510号姑苏区行政中心1号楼616室。电话:(0512)68727616联系人:左琳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17:00。七、监督电话:(0512)68727606 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2025年5月23日
2025-05-22
申报
关于组织2025年姑苏区第一批总部经济、专业服务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相关企业:根据《保护区、姑苏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名城保护办发〔2024〕119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姑苏区第一批总部经济、专业服务业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总部经济项目(总部企业复核)1.复核对象已认定的区级总部企业(含市级总部,具体名单见附件1)。2.复核要求 1.企业需填写《2025年总部企业复核信息情况表》(附件2),具体要求见《2025年总部企业复核指南》(附件3)。其中,新增总部办公用房、新增产业投资项目需按复核指南提供佐证材料。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均提交盖章扫描电子版,无需纸质材料。2.请各街道汇总辖区总部企业情况,填写《2025年总部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将汇总后的辖区总部企业复核相关材料于5月30日(周五)前发至区发改局服务业处(联系人:濮雯,联系电话:68728314)。3.相关材料经初步审核后,结合部门掌握相关数据,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将按“免申即享”给予奖励,请属地街道协助做好企业服务,主动帮助相关企业进行网上填报。二、专业服务业项目(规模奖励)鼓励现有专业服务业企业扩大经营规模,结合部门掌握相关数据,本项目将按照“免申即享”原则给予奖励。请属地街道协助做好企业服务,主动帮助相关企业进行网上填报。 附件:1.已认定总部企业名单 2.2025年总部企业复核信息情况表 3.2025年总部企业复核指南 4.2025年总部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姑苏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5月22日
2025-05-21
申报
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财会〔2025〕31号各设区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职〔2025〕4号)要求,经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我省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政策(一)2025年度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按照《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74号)执行。(二)申报人员按照《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4〕3号)有关规定进行申报。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军队的会计人员,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同意后受理申报。(三)南京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由南京市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受理南京市所辖单位人员的申报评审。(四)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和取得考试合格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五)申报人员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六)依据苏价费函〔2002〕62号规定,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收费标准为300元/人。(七)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经调查核实确认的,将撤销其职称,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二、申报时间及流程(一)申报时间2025年度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9:00至6月30日17:00,逾期不补报。(二)申报流程1. 网上申报。(1)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jiangsu.gov.cn)“会计综合管理平台”栏目,从“服务入口”选择“高级职称评审”,进入后阅读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解答。(2)登录系统后,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上传。2. 审核。省属单位申报人员为线上审核,申报人员网上提交材料2个工作日后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方可网上缴费。各地申报人员根据所在地财政局要求,办理审核事宜。3. 网上缴费。申报人员通过审核后,登录申报系统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费。需要票据凭证的,可根据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缴费起止时间为:2025年6月2日9:00至7月3日24:00,逾期未缴费的,视同放弃申报。三、其他注意事项(一)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74号)和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详见附件1),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公示和推荐工作,确保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二)各设区市(不含南京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财政局于7月11日前,将经当地职称管理部门审核后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3)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三)因评审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申报人员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所需填报的表格,请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http:// czt.jiangsu.gov.cn)“会计综合管理平台”栏目,进入“下载专区”下载。(四)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后,评审通过人员自主打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经评委会签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末页(申报表一式3份,将签章后的末页粘贴在申报表末页空白处,连同申报表归入本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将统一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送达。(五)政策咨询电话省级:025-83633209、025-83633202;无锡市:0510-81822359;徐州市:0516-83752874;常州市:0519-85681867;南通市:0513-85594128;苏州市:0512-68616751、0512-68616703;连云港市:0518-85521543;淮安市:0517-83168195;盐城市:0515-80501348;扬州市:0514-87865869;镇江市:0511-80909928;泰州市:0523-86888085;宿迁市:0527-84363054;昆山市:0512-57314171;泰兴市:0523-87633552;沭阳县:0527-83551380。附件:附件1: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申报书.doc附件2: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推荐汇总表(市内).doc附件3: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场景清单参照表.doc 江苏省财政厅2025年5月21日
2025-05-14
申报
年度专项资金丨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揭榜挂帅类)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2025年度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揭榜挂帅类)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需求和明确的重点任务,聚焦打造全球科创高地,支持紧盯全市科技创新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的研究项目,努力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实施(一)组织方式:通过“揭榜挂帅”,采取竞争择优方式组织。申报人根据指南(见附件)明确的研究题目和研究内容进行申报,题目不得调整,可增加副标题。(二)资助方式及额度:采取前资助方式,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5万元。二、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国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项目申报单位应无应结未结项目或强制终止、撤销的项目。(二)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须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人事关系的单位申报。(三)项目申报书要求。项目申报书应紧扣研究题目以及研究内容,详细填报项目概况(包括立项依据、研究内容、研究目标、研究方法和实证设计,研究条件和工作基础,预期成果及应用情况等)、实施计划以及经费情况。(四)限项要求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可最多再参与一个项目;项目主要参与人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五)其他要求1.已获国家、省级立项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2.由多家单位合作实施的,项目承担单位须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资金安排、知识产权归属、法律责任等。3.项目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须作脱密处理。4.申请项目时,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的情形。三、研究成果要求1.研究报告至少1篇(至少20000字以上),决策咨询报告或专报至少1篇(5000字左右),研究报告PPT,并完成其他考核指标。2.研究报告应涉及主要研究问题、现状分析、调研案例、实证研究及对策建议等内容,实证及调研的文字篇幅应占篇幅的50%以上,对策建议部分应具有科学依据,有较高的可操作性与可行性,对决策咨询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研究报告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2024年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性和权威性。决策咨询报告或专报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领域相关国内外最新动态,热点事件的跟踪研究或某方面存在问题的调研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3.研究报告全文重复率应在15%以下(以“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结果为准),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4.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四、申报事宜(一)网上申报。申报人注册登录苏商通平台(https://sst.suzhou.gov.cn/),点击政策直达->申报直达->科技服务进入,或访问“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www.szzxzjsb.com),点击“项目申报”进入页面,在项目列表中选择“2025年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任务,点击“我要申报”后进行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无须提交纸质材料。(二)材料要求。申报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三)申报时间。系统申报开放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00,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五、联系方式(一)申报受理: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陈新芮,电话:65241080。(二)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陈亚君、顾静,电话:65230821,65119171。(三)系统技术支持: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张弘驰、姜素芳,电话:65236208。附件:2025年度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揭榜挂帅类)指南.docx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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