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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8
申报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
各街道,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根据《保护区、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启动2025年度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姑苏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设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两大类。其中,创业领军人才根据项目所处的发展阶段具体分为领军、孵化两类。二、申报条件1.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医疗健康、低空经济、电子信息、大数据、检验检测等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区创业的海内外高科技领军人才(团队)。申报人和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领军类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孵化类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2)申报人应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创办企业的个人实缴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不含资本公积、技术入股),并且个人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是指申报人在所有自然人股东中认缴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重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出资最大(法人股东不计入排序);(3)申报企业需在获得称号两年内将企业总部设立在姑苏区,作为企业融资和未来上市主体,并控股其他已存在的关联企业,销售收入、税收缴纳皆以姑苏区总部为承载对象;(4)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3年以上相关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5)申报人应于2022年7月1日后来到苏州。领军类项目申报企业应于2024年1月1日后、申报截止日之前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且有场地、人员和知识产权。孵化类项目允许先申报,后落地。2.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支持到姑苏区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团队)。基本条件如下:(1)拥有博士学位(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世界500强企业首席技术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可放宽到硕士);(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2年以上相关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3)2024年1月1日后引进到苏州企业全职工作,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并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引进手续正式到岗工作,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4)用人单位给予人才的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薪酬不得降低;(5)引才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②市级“独角兽”培育计划、“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入选企业;③市级以上创业领军人才企业(仅限获评时的企业);④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三、申报方式1. 集中受理时间:申报人2025年10月20日17:00前完成填写申报,属地街道10月22日17:00前完成初审上报,逾期不受理。2. 申报流程: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采取网络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xm.gusu.gov.cn/。请各申报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联系街道经济部门激活。网上申报时,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佐证材料。3. 申报材料创业领军人才需提供:《姑苏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书》、创业计划书(附件1)、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办企业提供上月末财务报表)、单位用工参加社保、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等);项目主要成果(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报告、奖励证书、销售合同等)及其它证明材料。创新领军人才需提供:《姑苏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创新计划书(附件2)、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引才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建设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证明、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协议、薪酬或股权证明、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及个人所得税等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或使用协议等。所有附件材料均以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四、相关事项1. 己获得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苏州所辖各县级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团队和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创业孵化项目只可申报一次。2. 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研究内容和拟取得的创新、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科学合理、严肃规范,并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中期检查、项目验收或评估的主要依据,原则不予调整。3. 申报的人才、团队及申报单位应守法守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近3年无重大不良记录。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及企业,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五、各街道联系方式平江街道:67270352 金阊街道:68298871沧浪街道:65163071 双塔街道:65236972虎丘街道:65312745 苏锦街道:67217670吴门桥街道:68200902 白洋湾街道:65351137附件:附件1项目创业计划书.docx附件3承诺书.docx附件2项目创新计划书.docx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2025年9月28日
2025-09-25
申报
关于组织2025年姑苏区第三批高技术服务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街道、各有关单位:根据《保护区、姑苏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姑苏区高质量发展产业扶持政策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姑苏区第三批高技术服务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1.吸纳高校科技成果补助(1001)2.技术合同登记补助(1002)3.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资助(1003)4.医疗卫生创新项目(1004)5.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项目A类(1005)、B类(1006)二、申报流程1.申报注册。请项目申报单位进入姑苏区、保护区政策扶持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usu.gov.cn/)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获取单位申报账号信息。已有申报账号的单位不需重新注册。2.信息更新维护。申报单位在项目系统更新完善单位信息及申报人员信息。3.项目申报。申报人进入项目系统,点击“申报项目”、“添加”,选择合适的类别在线填写申报信息,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审核无误后提交至所属街道。4.初审推荐。属地街道在线审核企业提交的申报项目,审核无误后提交至区部门。5.部门审核。区部门业务处室集中审核网上申报材料,退回不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受理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6.纸质材料报送。申报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至所在街道(按封面、项目信息表、申报书、承诺书、其他附件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胶印)。街道统一报送企业纸质材料和汇总表(盖章)。三、注意事项1.类别1-3为后补助类项目;类别4、5项为前资助类项目,项目起止时间一般为1年(2025.12.1-2026.11.30),最长不超过2年(2025.12.1-2027.11.30)。立项后需签订三方合同,项目完成后按要求进行验收。2.各类别的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一至五。3.拟申报类别5项目的单位,请先与所属街道取得联系,沟通申报具体要求。4.系统申报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10月14日。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 四、联系方式平江街道:67270352;金阊街道:68270837;沧浪街道:65163858;双塔街道:65236972;虎丘街道:65312745;苏锦街道:67217670;吴门桥街道:68200902;白洋湾街道:65351137;区经科局科技处:68727615;咨询QQ群:191752486。 附件:一、吸纳高校科技成果补助申报指南二、技术合同登记补助申报指南三、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资助申报指南四、医疗卫生创新项目申报指南五、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项目(A类、B类)申报指南附件一:吸纳高校科技成果补助申报指南.doc附件二:技术合同登记补助申报指南.doc附件三: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资助申报指南.doc附件四:医疗卫生创新项目申报指南.doc附件五: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项目(A类、B类)申报指南.doc
2025-09-15
申报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姑苏区文商旅产业发展(特色商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为提升商务领域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特色商贸融合发展,提升辖区商业品质,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姑苏区文商旅产业发展(特色商业)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25年9月15日-2025年9月30日二、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三、注意事项及申报流程1.项目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2.申报注册。请项目申报单位进入姑苏区、保护区政策扶持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usu.gov.cn/)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获取单位申报账号信息。已有申报账号的单位不需重新注册。3.信息更新维护。申报单位在项目系统更新完善单位信息及申报人员信息。4.项目申报。申报人进入项目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审核无误后提交至所属街道。5.初审推荐。属地街道在线审核企业提交的申报项目,审核无误后提交至区部门。6.部门审核。区部门业务处室集中审核网上申报材料,退回不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受理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7.纸质材料报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胶印,街道盖章),另附电子文档。本年度所有项目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区经科局商务处联系人:钱晨 68727503各街道经发处(局)联系人:平江街道经发处 周子淳 67270360金阊街道经发处 王赵玥 68291796沧浪街道经发处 薛 芹 65163858双塔街道经发处 张忠娜 65118423虎丘街道经发处 刘紫荆 65332957苏锦街道经发局 沈 洁 67211039吴门桥街道经发局 树 悦 65308036白洋湾街道经发局 朱成筛 65351137附件:附件1姑苏区特色商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docx附件2姑苏区特色商业项目申报表.docx附件4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docx附件3特色商业基本情况表.docx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 2025年9月12日
2025-09-05
申报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姑苏区金融业发展扶持项目的通知
各街道,相关企业:根据《保护区、姑苏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名城保护办发〔2024〕119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姑苏区金融业发展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类别1.金融机构落户;2.股权投资机构落户;3.租金支持;4.地方金融组织发展;5.金融创新。二、申报基本条件(一)符合《保护区、姑苏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规定的申报要求。(二)在姑苏区依法登记注册并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三)2024年以来未受行政处罚或发生行业督导监管等严重违规行为、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三、申报时间即日起至9月15日。四、申报所需提交材料(一)金融机构落户1.姑苏区金融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见附件1-1);2.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关金融许可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金融机构成立情况说明(含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成立时间、股东等信息,见附件 1-2);5.验资报告(有实收资本要求的需提供)复印件;6.企业2024年以来纳税记录复印件。7.其他需补充提供的材料。(二)股权投资机构落户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或省发改委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姑苏区股权投资机构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2-1);4.申请主体实际管理规模佐证资料(托管机构出具的资金管理规模等);5.姑苏区股权投资机构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2);6.验资报告(有实收资本要求的需提供);7.企业2024年以来纳税记录复印件;8.其他需补充提供的材料。(三)租金支持1.姑苏区金融业租金支持申报表(见附件3-1);2.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关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或省发改委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房租缴纳凭证;5.企业2024年以来纳税记录复印件。6.其他需补充提供的材料。(四)地方金融组织发展1.姑苏区地方金融组织发展资金申请表(见附件4-1);2.地方金融组织发展申报表(见附件4-2);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其他需补充提供的材料。(五)金融创新1.姑苏区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资金申请表(见附件5-1);2.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项目(场景)申报表(见附件5-2);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其他需补充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须真实合法、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左侧装订,一式一份,可选用邮寄方式报送,并保留相应原件备查。五、申报流程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申请项目所需纸质资料按要求装订备齐,街道初审并填报汇总表格(附件6)、加盖街道公章,送交金融工作处。金融工作处对各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申报机构补齐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回申报材料。2.资料审核无误的企业通过网上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填写完整的《姑苏区、保护区政策扶持项目申请表》。网上申报网址:http://xm.gusu.gov.cn/。3.对符合条件的扶持项目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启动资金兑现流程。六、相关事项1.己获得省市扶持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报。2.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内容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失实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的申报。3.区发改局联系人:潘雪娇,联系电话:68728317。请需要申报的企业先与所在街道经发处(局)联系(平江街道:67270352;金阊街道:68270837;沧浪街道:65163858;双塔街道:65118276;虎丘街道:65334267;苏锦街道:67217691;吴门桥街道:67861181;白洋湾街道:65351137)。附件:1-1.姑苏区金融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1-2.金融机构成立情况说明表2-1.姑苏区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基本信息表2-2.姑苏区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资金申请表3.姑苏区金融业租金申报表4-1.姑苏区地方金融组织发展资金申请表4-2.地方金融组织发展申报表5-1.姑苏区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资金申请表5-2.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项目(场景)申报表6.2025年区级金融业扶持政策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docx姑苏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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