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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申报
关于开展吸纳全国高校科技成果排摸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各有关企业:为进一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成本,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现组织开展姑苏区企业吸纳全国高校科技成果排摸工作,此次排摸结果将作为本年度政策扶持的重要参考依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排摸范围1.在姑苏区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科技成果来源为国内高校,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等合同形式吸纳相关成果,技术交易支付凭证齐全;3.技术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且付款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二、其他要求1.请相关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25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排摸汇总表》报送至所在街道,4月21日前由街道统一汇总报送至区经科局科技处。2.本次排摸企业仅需填报汇总表,正式申报阶段,再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联系方式平江街道经济发展处:0512-67270352金阊街道经济发展处:0512-68270837沧浪街道经济发展处:0512-65163858双塔街道经济发展处:0512-65236972虎丘街道经济发展处:0512-65312745平江新城(苏锦街道)经济发展局:0512-67217670沧浪新城(吴门桥街道)经济发展局:0512-68200902金阊新城(白洋湾街道)经济发展局:0512-65351137区经科局科技处:0512-68727615 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2025年4月16日2025年度吸纳全国高校科技成果排摸汇总表.doc
2025-04-02
公告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
省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现将《2025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3月31日2025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为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构建我省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南。一、立项重点2025年度地方标准立项重点围绕以下领域开展,立项总数较上年减少40%以上。(一)重点产业围绕服务“1650”产业体系、“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体系以及“10+X”未来产业、“两新”(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领域制定标准。(二)农业农村围绕发展优质稻麦、绿色果蔬、特色水产、规模畜禽等优势特色产业,以及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智慧农业、乡村治理等相关领域制定标准。 (三)现代服务业以生产性服务业中的高科技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中的新业态新模式为重点制定相关标准。(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公共安全、基本公共服务、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等领域为重点制定相关标准。(五)绿色低碳以“双碳”、节能减排、环境监测、循环经济等领域为重点制定相关标准。二、申报主体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等单位可以申报,鼓励相关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起草人应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牵头申报单位应负责确保各联合申报主体及起草人员自愿申报,申报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三、技术要求申报标准相关技术指标应当在省内领先,经济上合理可行,能够在全省复制、推广,已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原则上不再立项地方标准。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四、申报流程1.发布立项指南。由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立项指南并在门户网站公开。2.提交申报材料。牵头申报单位向省市场监管局提交立项申报书、标准草案等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3.征求省标委会意见。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将收到的地方标准立项申报材料,于5月15日前征求省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意见。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研究收到的申报材料,于5月30日前向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反馈地方标准立项意见建议汇总表(附件2)。4.立项申请。省标准化行政主管省将申报材料及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意见建议,于6月10日前反馈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研究收到的地方标准申报材料,根据本行政区域、本行业的发展需要和本立项指南,向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于6月30日前提交地方标准立项推荐函(附件3)及地方标准立项意见建议汇总表(附件2)。5.论证评估。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于7月中旬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评估,确定拟立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公示并下达立项计划。五、其他要求1.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均应为电子版,每个标准一个文件夹,内容包括《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申报书》(附件1)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各一份,标准草案PDF版一份,标准草案应参照GB/T 1.1-2020编写。申报分部分标准的,各部分需单独提交申报材料。2.起草单位及起草人起草单位及起草人应为实际参与该标准起草的单位及个人,立项后原则上不予调整。3.意见反馈及立项推荐材料地方标准立项意见建议汇总表为Excel版表格,地方标准立项推荐函为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联系人:王亚杰,电话:025-85012023,邮箱:jssdfbz2025@163.com。附件:1-3.rar
2025-03-28
公告
关于领军人才项目评审及上级人才项目辅导等服务开展社会采购的公告
根据《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评审及上级人才项目辅导等服务。采购形式为谈判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比选。一、采购内容(一)领军人才项目管理相关服务1.人才项目评审组织不少于两批次领军人才项目评审,含形式审查、量化积分、专家网评、面试评审、现场考察等环节。2.人才项目阶段性管理组织不少于四批次领军人才项目阶段性管理,含专项审计,面试评审、实地考察等环节。(二)上级人才申报相关服务邀请资深评审专家对入围上级人才项目进行辅导。二、采购要求(一)该项目具有保密要求高、公正独立性强等特点,承接单位需廉洁公正、文明服务,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承接单位需为在苏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技服务机构,熟悉苏州人才评价体系,具备丰富的科技项目经验和服务案例。三、采购项目预算及服务期限(一)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四、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提供同类专业服务优良案例的资历;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报名要求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17:00。相关机构应提供以下资料参加报名: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经办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4.公司简介、案例等相关材料;5.本项目工作方案;6.本项目报价单。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清晰扫描后提交。未能在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料提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报名邮箱:gsqkjc@163.com电话:(0512)68727615 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2025年3月28日
2025-03-25
申报
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5〕90号)(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一、申报要求按照《通知》要求,申报的工法已应用于2项及以上建设工程;非苏州本地企业申报的工法应用工程中至少有1项位于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二、申报程序1.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登录申报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从系统导出带水印的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2.企业将申报表纸质件和其他附件材料电子版报企业注册地住建部门(外地企业按在我市范围内应用工程开工时间就近原则,报工程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各地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3.各地住建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按《通知》要求进行初评,在申报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4.申报企业将加盖企业公章和属地住建部门公章的申报表扫描件及相关其他附件材料按照《通知》要求上传系统。5.请各地住建部门于4月23日前将推荐申报的工法汇总表(详见附件3,盖章PDF扫描件和Excel文档)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按工法分别汇总为PDF扫描件,PDF文件名为“工法名称”)报市住建局质安处。三、相关要求1.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企业加强工法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技术积累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2.各地住建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各项工法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认真核实相关证明文件的真伪,对存在弄虚作假、伪造等问题的,不予推荐并进行严肃处理。联系人:市住建局质安处孙昱,联系方式:65211507,邮箱:szzjzac@163.com。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pdf各地省级工法申报联系人.doc推荐申报“2025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汇总表.doc
2025-03-24
申报
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工程目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工程目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5〕10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一、申报范围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2023年7月1日后新开工(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准)且满足《通知》申报条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申报程序1.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登录申报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从系统导出申报书,加盖企业公章。2.企业将申报书纸质件和其他附件材料(申报书、施工许可证、承诺书)电子版报工程项目属地住建部门,各地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3.各地住建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在申报书中“申报地区初审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4.申报企业将加盖企业公章和属地住建部门公章的申报书扫描件及其他相关附件材料按照《通知》要求上传系统。5.请各地住建部门于4月23日前将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3,盖章PDF扫描件和Excel文档)及各项目的电子版申报材料(按项目分别汇总为PDF扫描件,PDF文件名为“项目名称”)报市住建局质安处。三、相关要求1.加强宣传引导。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指导辖区内建筑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申报省新技术应用工程目标项目,加强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2.严格把关材料。各地住建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各项目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对没有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时间不符合要求或材料弄虚作假的项目一律不予推荐。3.提高推荐质量。各地住建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优先推荐应用了可有效防治渗漏、开裂等住宅质量通病的新技术的项目,提升我市工程质量。联系人:市住建局质安处孙昱,联系方式:65211507,邮箱:szzjzac@163.com。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工程目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各地新技术申报联系人.doc2025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工程目标项目汇总表.docx??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3月21日
2025-03-20
申报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苏工信中小〔2025〕85号各设区市工信局:为深入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根据《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申报企业须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纳入“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的在库企业,且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优先推荐属于“1650”产业体系重点领域企业。二、推荐条件(一)符合《实施细则》附件2明确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规定条件,其中“评价指标”第10项“企业和产品所属产业领域优势”C项调整为:分布在全省“1650”产业体系50条重点产业链(3分)。相关概念需按《实施细则》附件4严格把握。(二)对于已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再推荐;对于与上述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或被持股比例超过50%),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三、申报审核(一)企业申报。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进入“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在线办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认定”,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登录后,按照申报步骤和要求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于3月28日前完成并提交(3月28日24:00时系统将关闭企业填报提交功能)。纸质申报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企业须对线上线下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二)审核推荐。请各设区市工信局严格把关,对照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独立法人地位、企业规模、所属领域、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产业链配套能力以及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等。(三)评审认定。省工信厅将按程序组织对各地推荐申报的企业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综合性审核后,择优确定认定企业名单。认定结果将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有效期为3年。四、有关要求(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由企业自愿、自主申请,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供佐证材料。其中,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由企业按照模版(附件4)提供自证,不要求出具第三方证明材料。申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二)请各设区市工信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落实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做好政策宣贯解读,按程序进行推荐。(三)各地于3月31日前线上提交审核推荐意见、线下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包括:企业申报书(附件1,填写初核推荐意见并盖章)、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和推荐汇总表(附件2)),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中小企业局。材料电子版(推荐文PDF版和汇总表Excel版,不包括申报书)请同步报送至邮箱jsjxwzxqy@126.com。企业报送的纸质佐证材料由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存档备查,无需上报。联系方式:省工信厅:025-69652749,69652751技术支持:025-52686656,13776417911(微信)各地工信部门咨询电话:南京市:025-68788820无锡市:0510-81821688徐州市:0516-83861958常州市:0519-85681230苏州市:0512-65117581南通市:0513-85215680连云港市:0518-85825275淮安市:0517-83750652盐城市:0515-86660564扬州市:0514-87874488镇江市:0511-85023977泰州市:0523-86839267宿迁市:0527-84338553附件:附件1: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2025年度).docx附件2:2025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附件3: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清单.docx附件4: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模版).docx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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