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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的通知》的通知

苏建函建〔2022〕301号 发布时间:2022-07-26

申报级别:市级

申报状态: 有效

申报标签:综合规划、创新示范、示范基地、示范项目

责任部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的通知》(苏建函科〔2022〕35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报路径。申报单位必须通过“苏州市装配式建筑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市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入口:苏州住建局官网——办事服务——其他事项——城乡建设——装配式建筑,网址:http://222.92.61.101:9072/zps/#/login)。

申报单位进入市系统后,在“综合监管”模块的“省级示范管理”中,选择相应类别进行填报。填报完成后,打印由市系统生成的《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申报表》。

2.时间安排。市系统权限开放时间为2022年8月1日9时,各市、区住建部门和申报单位必须在8月26日24时前完成示范信息填报、审核等各项工作。

3.注意事项。(1)拟申报的示范工程必须为市、区主管或建设单位已在市系统的“项目管理”模块中录入的工程项目。(2)拟申报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的企业必须已在市系统“自我声明”模块中上传该项目自我声明。(3)申报单位用本单位账号登录市系统,账号及密码等问题详见系统首页的“忘记密码及常见问题”。

(二)材料提交

申报单位将《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申报表》连同实施方案、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属地主管部门初审后,于8月26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业发展处,电子档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工作要求

1.加强动员组织企业申报。请各市、区住建部门应挖掘本辖区符合申报要求的优质项目、优质企业,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认真组织本地区具备申报条件的园区、企业、项目进行申报。

2.按时保质准备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应认真对待、精心准备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的申报材料,确保申报示范完全符合《通知》要求,充分体现本园区、本单位、本项目的特色亮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3.严格把关加强业务指导。请各市、区住建部门加强对本地区申报单位的政策指导,所上报项目应符合《通知》要求,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把关,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申报表》和《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上加盖本部门公章。

联系人:陈倚天,曹雯雯;联系电话:0512-65211520;邮箱:542046348@qq.com;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211号1号楼310室。

技术支持联系人:朱秋婕;联系电话:0512-69820993。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6日




附件:

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的通知.pdf

2.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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